同地点第一次违章未及时提醒,不知情再次违章该如何处理?
作者:洋洋电脑帮 |
发布时间:2025-10-13 20:45:45 |
阅读:12 |
评论:0
今天收到如下短信:【XX交警】您的小型汽车XXXXXXX,从2025年9月17日--2025年10月11日在XX与XX被记录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3起以上,请及时接受处理。

收到通知时,我懵了。这条路开了4年都没违章,最近启用抓拍后,第一次、第二次违章都没收到短信提醒,直到第三次才一起告知,三次违章间隔最少还有4天。要知道,以前违章后隔3天左右就会收到通知,若早收到,后续两次违章大概率能避免,这对本不宽裕的家庭来说真是雪上加霜╮(╯▽╰)╭。
经查询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发现,同一监控点同一车辆同一违法,一个记分周期内被电子监控记录3次且未处理的,交管部门应3个工作日内发《告知单》,未发的,该类违法不予处罚。基于此,我在交管12123上对后两次违章提交了复议,虽觉得通过、撤销处罚的机会渺茫,只能听天由命,但还是想争取一下。
我承认违章是错的,也有侥幸心理,本想着违章后收到通知受罚就会改正,哪料到一次“喜提”3个违章。经历这事,一方面我会彻底纠正错误,今后严格遵规驾驶;另一方面,也建议交管部门改回原来的通知方式,及时通知违章车主,能让车主尽早意识到错误并改正。
希望我的亲身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,千万别抱侥幸心理,合法合规开车,一路平安、顺顺利利。
复议结果更新 2025年10月16日22点57分
被驳回了╮(╯▽╰)╭

2025年10月29日18点59分
后来我又去交通管理局复议了,以我违法了,交管局有及时通知我违法的义务,这样我可以避免后两次违章为由,申请撤销后两次违章,结果交管局工作人员告知我:我们没有通知你违章的义务。我,额、好吧。。。。。。